关于推荐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11  发布者:   阅读次数:746

各相关学院:

按照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8]33号)的要求,请工程硕士(电子与通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培养学院推荐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报数量

我校五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每个领域推荐一名,共五名。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8年9月19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四、申报材料

1.《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excel格式,文件名:学院代码+学院全称。

2.《实习实践成效报告》,word格式,文件名:学院代码+学院全称+参评者姓名。

以上材料的相关内容须保持一致,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学院代码+学院全称。

五、有关要求

1.学院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需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明和论文等材料。如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学院的下届申报资格;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办理处理。

2.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进行脱密。

3.申报材料不完备,文件命名不符合要求,填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填报内容的字数不符合要求,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