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取消40周岁年龄限制

发表时间:2013-09-16  发布者:   阅读次数:1276

9月10日,教育部发出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要求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同时,考研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规定被取消。

  教育部要求,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要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要确保考点的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撤并一些报名人数较少的报考点。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场电子挂钟和指纹识别仪等,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的地区要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检查考生携带的文具。

  通知还要求,对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要进行及时、充分、规范的公开。拟录取名单要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针对考务工作,教育部要求,对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未能及时有效制止的考点,要追究相关考试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