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研招网报重要提醒
发表时间:2013-09-22 发布者: 阅读次数:1940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2014年研招简章》)已于今天公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整理了2014年研招的几点重要提醒,望考生多加留意。
一、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2014年研招简章中提出“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提醒:网上填报时,往届生选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如毕业学校选择中无毕业证书中的院校名称,则选择“其他”自行录入毕业学校名称;考生可通过学信档案提前确认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
二、网上支付省市有所增加
2014年,考生所选报考点,除北京、河北及四川外,还将增加天津、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五省市进行网上支付。其中,选择天津或广西报考点的考生,一旦提交缴费申请(不论是否成功)均不可再修改考试科目的数量。
请考生关注相应省级招办网报公告。
三、现场确认要求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取得认证报告的考生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四、对违规的处理
简章中指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2014年新增38所招生单位,请考生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网报公告”或“院校信息”栏目查看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
六、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1.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和 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