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发表时间:2014-04-01 发布者: 阅读次数:56845
一、复试名单
凡报考我校、初试分数达到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点击查看我校复试分数线),点击查看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所有考生可以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随时查看考生当前状态。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4月8—1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点击查看各学院联系方式)。
三、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课笔试(点击查看复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数目);
2. 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3.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内容、形式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5.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考生还须进行政治理论笔试。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1.除体育和艺术类部分学科外,其余学科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加试课程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适当并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内容重复,必须按照提前公布的参考书目进行命题。
4.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可以进行加试,加试原则和范围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跨专业加试科目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相同,不单独命题。
5.部分特殊学科可在复试期间增加实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院自定,成绩反映在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当中。
四、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除持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外,还需携带: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点击查看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在职考生提供工作证明。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
五、体检
考生体检于4月10-11日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及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者,可办理休学手续后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六、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学科分数线、但未达到西北师范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按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向外校调剂。未达到调入院校所在专业学科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申请调入我校的相关专业见《西北师范大学2014年调剂公告》,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
七、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在4月14日左右公示。
(三)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时,若复试合格须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以后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其它
1.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2.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3.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地址:甘肃兰州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20办公室)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971932;7971697(传真)
各学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