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5-06-08 发布者: 阅读次数:362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毕业研究生本人领取自己的证书:
(1)需交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一式两份。(见附件1)
(2)公函上的单位必须与入学协议上的单位一致。更换单位的要到原单位开据介绍信,单位更名的请在介绍信中予以说明。
2、如果委培(或定向)单位不同意本人领取自己的证书,则请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来研究生院领取证书,或将《关于邮寄 同志证书的函》(见附件2)邮寄至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写明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邮寄某某的证书,并明确邮寄地址、邮编和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注: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遗失不补。非特殊情况,请不要请他人代领。如必须请他人带领,请按如下手续办理:
(1)填写贴有委托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授权书一式两份。(见附件3)
(2)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有解除定向、委培关系的,尽快到招生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解除手续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5日
附件1:《关于同意XXX同志本人领取证书的函》
附件2:《关于邮寄XXX同志证书的函》
附件3:《关于委托XXX同志领取证书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