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设及教学检查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8-24 发布者: 阅读次数:2974
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促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生院将于第二周起开展研究生课程开设情况教学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编排及上报
2015级新生公共课安排已经完成,请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公共课安排时间,妥善安排本学院2015级第一学期和2014级第三学期研究生的专业课,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研究生从第二周(8月31日)开始正式上课,各学院务必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程,并于8月28日前将各年级研究生的专业课上课时间、地点、任课老师等信息全部编排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中,以便查阅课表,安排教学检查。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科学方法论》(文科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以学术报告形式开设,学术报告的具体组织形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2012级农村教育硕士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专业课的安排需要相对集中,以保证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够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实行单独编班开展教学,不允许与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混合编班开展教学。
4、各学院在专业课安排中应尽量使用本学院的教室资源,因班额较大,确实无法满足排课要求的,请及时将该课程上课时间和上课人数及所需教室数量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由研究生院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二、教学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为第二、三周,共两周。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检查,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各学院主要检查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等。各学院主管院领导应牵头组织教学检查,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课程教学情况随机抽查,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三、培养方案修订
我校自2014级研究生起执行新的培养方案已满一年,各学院结合一年来的执行情况,如有修订请于9月21日前将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按国务院学位中心要求,截止2015年 9月30日,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要全部提交进入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相关材料将作为今后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级研究生级研究生第一学期公共课授课时间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