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25 发布者: 阅读次数:14990
各位考生:
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名单已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
考生类型 | 外语 | 专业课 | 总分 |
汉族考生 | 40 | 50 | 222 |
少数民族考生 | 40 | 50 | 150 |
2.其他计划复试分数线
考生类型 | 外语 | 专业课 | 总分 |
文科考生(不含专项计划) | 45 | 60 | 195 |
理科考生(不含专项计划) | 40 | 55 | 170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 45 | 60 | 195 |
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 | 45 | 60 | 195 |
3.复试名单的确定
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点击查看)。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要求
(1)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为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博士生复试是对博士研究生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形式和办法,按照“分类指导,单独录取”的原则,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分别制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标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选拔质量。
(2)复试工作以学科、专业或方向为单位。由各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成立由导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内容及形式
(1)博士生复试主要采用综合情况面试的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等,满分100分。科研成果的考核应该考虑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两门硕士期间基础课程,内容参考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四、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时间为4月26-27。具体时间,请考生与学院联系。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文学院 | 马晓舟 | 797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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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 吕海军 | 7975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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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邢燕燕 | 7971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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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 王舒 | 7975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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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莉 | 797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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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席兰凤 | 7971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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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 马成龙 | 79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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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韩娟芳 | 7975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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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郭昊 | 797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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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马少慧 | 797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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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刘宏庆 | 797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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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院 | 陈向群 | 7971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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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 牛星慧 | 7975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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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复试前需要准备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专利等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尤其是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复试前交复试小组。
2.体检安排:
时间:4月26-27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3.5月3日左右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普通学术型专业、教育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列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前予以公示。
(二)录取排序成绩为:(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学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学科、专业、方向或者招生导师进行排序。
(三)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依照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