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学术月” 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09 发布者: 阅读次数:990
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营造探究知识、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增进研究生学术文化交流,促进研究生学业发展和科研创新,学校决定举办2017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博学 求真 创新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3日-1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专家讲座。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组织本院教师或邀请校内外知名学者举行学术讲座,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
2.研究生学术论坛。各学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学术论坛,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和研讨。艺术类专业可结合实际开展艺术展演活动。
3.学术沙龙。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围绕研究生课程教学、教育管理等热点或前沿问题展开研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4.学习经验交流会。各学院组织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学习经验交流会,分享获奖研究生的学术成果与科研经验,激发研究生的学术兴趣和参与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
5.“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各学院制订评选办法,对本年度学术活动中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授予“学术之星”称号,学校予以表彰。
四、活动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单位。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组织实施效果、总结汇报情况等,按学院总数的30%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
2.优秀组织工作者。研究生院对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称号的学院的活动负责人,授予“优秀组织工作者”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3.学术之星。由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组织评选,学校予以表彰。具体指标分配见《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学术之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结合实际制定“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经费从本学院研究生业务费中支出。
2.各学院应注重研究生学术活动的常态化,除“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活动外,凡本年度内开展的研究生学术活动均可列入“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内容,并予以总结。
3.各学院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学术之星”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4.各学院认真准备书面总结材料,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活动总结采用汇报交流形式。请各学院提前做好PPT电子交流文稿,每个学院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学术之星”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