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22  发布者:   阅读次数:13704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7〕6号)和《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2018〕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项目旨在培养师德高尚、教育信念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业务化程度高、能够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和具有未来教育家发展潜力的卓越中学教师。

二、培养模式

项目实行“3+1+2”“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即本科阶段学科专业学习3年、本硕过渡阶段1年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2年。完成4年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完成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本硕过渡阶段1年为本科阶段。在此阶段,“本硕一体生”(注:“本硕一体生”即进入我校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的学生,下同)除了完成本科阶段培养任务外,还要修读研究生阶段的相关课程。

三、推荐办法

1.推荐对象: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教育潜质,志愿到中学任教并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2.推荐范围: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非以上所列学院学生,不得申请推荐。

3.推荐办法: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8〕19)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即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4.推荐计划:2019年我校“本硕一体生”推荐计划共90人,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本硕一体化”分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5.获取推荐资格的学生将2019年本科生就业协议书交回所在学院,否则取消推荐资格。

四、接收程序

1.接收计划:2019年我校“本硕一体生”计划接收60人,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本硕一体化”分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2.接收学院及专业: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科教学(物理)、化学化工学院学科教学(化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教学(思政)。

3.复试小组:学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复试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负责人、中学校长(师大附中、兰州一中、师大二附中)、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4.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的复试管理办法,须设计3-5分钟左右的讲课,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基本从教技能、仪表形象等方面情况。

5.接收办法:排序成绩=综合成绩×0.7+面试成绩×0.3。按照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接收名单。确定后的“本硕一体生”即具有2019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同时拟录取为2019级教育硕士相关领域的研究生。

6.正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自愿基础上与学校签订《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生”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就业协议书收回,不得参与普通推免生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各种就业活动。未能获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取回就业协议书,正常就业。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21日至本学期末,相关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并制定“本硕一体生”复试办法,并在学院公开宣传、解读“本硕一体化”文件精神。

2.2018年8月28日,学院将推荐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

3.2018年8月31日,学院将确定接收“本硕一体化”专项计划的学生名单、培养协议书报送研究生院。

4. 2018年9月1日至10日,学校对拟推荐接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联 系 人:史海山  王海强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2.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分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3.《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4.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生”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协议书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