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须知
发表时间:2023-04-25 发布者: 阅读次数:49647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按照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平台(http://210.26.109.51:83/)完成数据提交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
签订相关协议(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学校将属于单位及考生的协议书同考生录取通知一并寄送。非定向考生只采集信息,不邮寄协议书。
1.普通考生
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签订非定向或定向。签订非定向的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签订定向协议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由学校、考生和定向单位三方签订(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教育博士考生(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和汉语国际教育四个领域)
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我校研究生院领取)(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我校研究生院领取)(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
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国际交流(产学研)专项计划按照考生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形势并完成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
二、调取档案和党组织关系
1.非定向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其余考生不调档案。
2.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网页下载《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直接调取档案。若需要调档函原件请及时与我校联系。注意:请用机要邮寄或亲自转交档案,不得用快递邮寄档案,以免丢失。
3.往届毕业生调档工作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应届生须在毕业前完成档案调取工作,如因其它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调取档案者须由单位出具推迟发放档案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4.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要有纸质版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去处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原党组织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西北师范大学就读学院党委(党总支)发起转接申请。省外转入必须有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转入的,如原党组织已停用纸质版介绍信,只需在网络版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即可。
三、其它
1.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材料及档案必须邮寄回拟招生学院(研究生院不接收档案等材料)。招生学院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学院(730070)。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