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3-10-23 发布者: 阅读次数:10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优化生源和专业结构,切实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二、生源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2024年共计招收硕士19人,其中青海7人,广西6人,甘肃6人。
三、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考试录取”要求,我校公布的《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非全日制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流程
1.资格审核。请根据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相关通知,进行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点的选择请务必按照所在地省级考试院要求选择,以免耽误报考。
3.报名确认。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考试院规定时间积极配合报考点网上确认。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前必须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招生考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
五、复试、录取和培养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根据2024年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按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办递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
六、奖助学金和就业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奖励资助政策等按国家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三)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