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1-06  发布者:   阅读次数:2470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期末考试是检验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重要手段。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文件精神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级、201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514日至16日,由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二、201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含补、缓考)安排在2014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学院通知各类研究生(含休复学、补缓考学生)按照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结束后的试卷保存和成绩登录等工作。

三、正常参加了上学年考试而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务必于20141226日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在“个人申请”栏目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并打印《补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核备案,否则不予安排补考。

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研究生务必于20141226日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在“个人申请”栏目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并打印《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核备案,办理缓考手续,无故不参加考试且不办理缓考手续的研究生以缺考论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Q”。

五、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同时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每次考试应配足监考人员,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