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9-14  发布者:   阅读次数:8731

各有关单位:

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是通过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等政策导向,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实施“硕师计划”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文件精神,2016年学校将接收10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师计划”,其中兰州大学推荐10名,西北师范大学推荐9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硕师计划”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教育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具体实施。

二、推荐和接收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2016年我校“硕师计划”推荐计划90个。推荐对象为: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外语成绩达到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参照2015年标准执行)。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等专业。非以上所列专业学生,不得推荐。

学院推荐后在审查过程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学生自愿放弃的,不得替补。

(二)接收

1.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推荐学生的学习及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合格考生由教育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可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确定为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

2.2016年接收专业为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其余专业不予接收。

三、培养方式

录取为“硕师计划”的研究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再到我校脱产集中1年学习核心课程,并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工作进程

1.学生申请。2015年9月12日-14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11.97:85/)提交完善相关信息,提交个人申请。

2.学院推荐。9月15日至16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提交。

3.学校审核。9月17日-18日,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被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创新精神、专业和特长等方面进行审核。

4.组织复试。9月19-20日,教育学院对审核合格学生进行复试。对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推荐。

5.组织签约。9月24日前审核合格、复试合格学生需与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及《硕师计划培养协议书》。办理签约手续者,拟录取为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签约时间待教育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校网页。签约成功后,填写《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6. 上报名单。9月24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上报教育部,推荐工作完成。

7.网上报名。9月30日前,拟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选报相关专业,并在网上完成报名费支付。

五、培训派遣

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到任教学校报到前,甘肃省教育厅集中组织已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6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年度考核者,于2019年9月持《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要由任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到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西北师范大学。

六、学费

2014年开始,“硕师计划”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的教育硕士标准按三年交纳,每年学费9000元,合计27000元。

七、其他事项

1.各学院可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以推荐学生与教育局实际签约情况为准。

2.由于时间紧张,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抓紧工作,广泛动员学生积极报名,择优推荐。

3.因“硕师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不仅关系到学校推荐指标,也关系到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9月23日以后将无法替补,因此我校推荐的学生一旦签约不得违约。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20室)

联 系 人:秦红卫  王海强

联系电话:7971932   7971697(传真)

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