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15  发布者:   阅读次数:199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推进研究生课程改革实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开展课程改革,现就2016年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二)项目主持人应承担一门研究生课程。

(三)项目主持人应对国、内外同学科的课程教学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二、经费投入

每个项目学校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2年。对建设时限已满仍未能完成建设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1年。

四、项目要求

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要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打好知识基础、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有利长远发展”为总体要求,注重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可以一门研究生课程为重点设计改革路径,分析研究生课程教学现状,从研究生长远发展的知识需求及创新能力培养出发,形成研究生课程改革工作计划,包括课程教学现状分析、拟开展的课程改革内容、实施条件保障和具体步骤等。制定与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实施密切相关、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项目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项目组须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报告,并提交结题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改革方案、师生评价等)。学校将根据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评选优秀项目,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并对项目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上报到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教学1号楼东侧201室),联系人:王元,联系电话:7970633。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