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期中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0-31  发布者:   阅读次数:809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教风、学风,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检查时间

     11月6日—10日 

  二、检查方式

    1.教学检查采取校院两级检查的方式,以各学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检查组进行抽查为辅。

2.各学院检查工作由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入研究生课堂听课;根据检查情况撰写《     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

3.研究生院检查组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主要检查全校研究生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及各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抽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负责协调各学院开展教学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教学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的检查。主要包括:

(1)教材落实、准备情况。

(2)任课教师出勤情况;是否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完成教学进度。

(3)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2.教学设施检查。主要检查桌椅、黑板、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好情况。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院检查组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若发现任课教师有自行调课、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或学生有迟到、缺课、早退等情况,检查人员应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教学设施等硬件设备问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协调解决。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向任课教师传达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精神和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氛围,配合检查组开展课程教学检查;各学院要将本院研究生课程教学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并将《自查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于11月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将把检查组和各学院在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一汇总,并报学校领导。

 

 

附件:         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