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10  发布者:   阅读次数:7044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程考试

1.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913日至2019112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学院要注意做好试卷、课程论文、成绩单等相关考核材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2.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老师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二、公共课考试

1.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考试(含补、缓考)统一安排在20191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进行。硕士研究生政治类、教育原理、心理发展与教育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由任课老师具体安排,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2.各学院务必通知各类研究生(含休复学、补缓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需要补考或缓考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个人申请”栏填写、打印补(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于20181220日前交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核备案,否则不予安排补考或以缺考处理。

三、考试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同时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每次考试应配足监考人员,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单证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作弊及违纪行为,将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考场纪律及违纪认定的若干规定》(附件2)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2018-2019第一学期考试安排.xls

2.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考场纪律及违纪认定的若干规定.doc

  

                              研究生院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