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10  发布者:   阅读次数:280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保证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2019年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导遴选条件

本次导师遴选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硕导遴选细则》)(西师发201832)(附件一)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1. 2019910日—1010请各学院向全体(含临时出差或请假)教师传达学校硕导遴选通知;申请人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对应的材料(附件二,共分四类),并提供本人自2014年(含)至今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科研

经费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1016日—20日: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硕导遴选条件完成对申请人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3. 1023日—30日:各学院分类将相应的《汇总表》、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填报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成果复印件按相关要求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校学位办不接收个人申请。

4. 111日—1130校学位办会同人事处、科学研究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

5. 12月上旬校学位办向学院反馈复审结果。

6. 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7. 20203学校发文聘任。

 以上时间安排务请各学院严格执行,确保此次导师遴选工作顺利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归属学科,结合自身实际和学院学位授权点情况申请相应导师类型,并选择对应的表格进行填报。

2.各类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并提交电子文档。

3.以下材料与《汇总表》同时上报:

1校内教师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校内教师申请专业学位指导教师、校外人员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的,提交一份对应的《简况表》和《申请表》;校外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的,提交对应的《登记表》。

2)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附成果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封面格式见附件三。

   4.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请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8211号)(附件四)进行审定。

5.申请人原件请学院暂行妥善保留以便备查。

6.申请材料可从校学位办网站 http://xwb.nwnu.edu.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赵  军  7971216  (政策解释)

李  夏  张  超7971074  (材料报送)    

电子邮箱:xwb@nwnu.edu.cn

附件.zip

一、《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

则(修订)》(西师发201832)

二、校内教师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材料

校内教师申请专业学位指导教师材料

校外人员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材料

校外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材料

三、成果复印件装订封面格式

        四、《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8211号)


              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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