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09  发布者:   阅读次数:4905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程考试

1.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2013日至2020110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学院要注意做好试卷、课程论文、成绩单等相关考核材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2.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老师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此次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内对成绩录入时间进行限制,逾期未登录成绩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二、公共课考试

1.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考试(含补、缓考)统一安排在202013日晚7:30-9:30(具体安排见附件1)进行。硕士研究生政治类、教育原理、心理发展与教育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由任课老师具体安排,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2.各学院务必通知各类研究生(含休复学、补缓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需要补考或缓考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个人申请”栏填写、打印补(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于20191220日前交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核备案,否则不予安排补考或以缺考处理。

三、考试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同时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每次考试应配足监考人员,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单证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作弊及违纪行为,将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考场纪律及违纪认定的若干规定》(附件2)予以严肃处理。
3.
各学院务必按照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3)要求上报监考教师名单,不得由学生代替。监考教师名额依据各学院研究生培养数量进行分配,教师参加研究生考试监考工作情况将根据西师党发[2019]92号文件《西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效能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办法,在考核时对二级学院进行评估。

电子版监考名单请于1220日前发送至邮箱ypyb@nwnu.edu.cn


  

  


附件1:2019-2020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考场纪律及违纪认定的若干规定.doc

附件3:监考名额分配表.xlsx




           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