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01 发布者: 阅读次数:517
各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作用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各学院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分学院)(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注:在库专家信息具体名单见《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分学院)(附件1),新增专家直接在《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分学院)内进行补充并用红色标明。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于2021年3月5日前完成本学院新增专家补充与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并提交电子版数据至我办。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马潜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分学院)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3.《专家库数据字典》
校学位办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