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07 发布者: 阅读次数:3314
各学院: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对象
学制为3年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年延期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2021年6月26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具体时间由培养学院确定。
三、开题报告的组织与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由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培养学院应按一级学科(方向)或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相应的评审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评审工作。
2.硕士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导及以上资格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研究生导师不担任评审小组成员,但可以列席开题报告会。
3.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核心概念、理论基础,研究思路及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创新之处,研究计划进度安排等。培养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在此基础上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必要增减。开题报告正文部分格式参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执行。
4.开题报告程序。研究生在开题前一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题报告申请;评审小组组织开题报告会,研究生采用PPT汇报形式介绍开题报告相关内容;评审小组成员就开题报告进行点评和提问,研究生回答;评审小组成员对开题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评审小组集体评议并当场宣读开题报告评审结果。
每位硕士生陈述和回答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需在两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重新开题工作须在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若两次开题均未通过,则直接判定为不适宜继续培养。
5.相关材料上报。(1)2021年6月30日前,各培养学院将《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2)2021年7月10日前,开题报告通过的研究生务必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文档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做好《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2)、《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等相关开题报告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其它
1.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docx
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