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07 发布者: 阅读次数:70076
各位考生:
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说明
教育部对拟录取考生最终录取资格仍在审查及公示,考虑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办理档案调取手续及其它需要,我校提前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别说明:
1、教育部录取检查及公示不通过的考生,已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如因其他原因发生变化时,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发放事宜
1.网上将地址修改为“自取”的考生(邮寄地址为蓝天公寓、西北师范大学967号或西北师范大学XXX学院等的地址默认自取),录取通知书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领取(预计6月7号,具体时间学院通知)。
2.其他考生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默认为邮寄,请根据本人研招网或研究生信息平台上更新的通讯地址查收。
3.邮寄录取通知书于6月10日通过EMS寄出,查询地址(预计6月10日12点开通查询,EMS联系电话18394519246):http://210.26.109.51:83/
三、注意事项
1.录取通知书须本人领取,如果确有实际困难需要代领的,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领取。
2.相关交费、转移户籍、党组织关系等说明,请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及研究生院网站拟录取通知。
3.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随通知书寄出,属于单位留存的请考生收到后转交存档。
4.2023级“硕师计划”推免生(农硕)开学面授具体时间请跟录取学院联系(录取通知书时间忽略)
研究生院招生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