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我校学生2024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地区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8  发布者:   阅读次数:9986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中央大学、东华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台湾合作高校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2024季学期我校将继续选派研究生赴上述台湾高校开展为期一学期的短期研修,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季学期赴台研修时间为:20242月至20246月。参加研修的学生原则上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一学期,但总交流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二、申请条件及程序

2024年春季学期计划选派研究生37名,其中公费名额10名,自费名额27名。

1、申请条件

1)2022级在校研究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研究生在校已修读的各门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备在台湾高校学习、生活的经济条件及适应能力,能承担在台湾高校学习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开支。

4)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需出具同意交流访学证明

5)符合项目的其它申请条件。

2、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1)有申请意向的研究生加入“2024季赴台研修QQ群”(QQ:820557433),从群文件中下载参阅台湾高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校办学特色、网址、专业及费用情况。了解后续面试选拔等安排。

2)20231018-1020申请者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学院。(附件2)。

3)2023102017:00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并盖章的《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汇总后的《2024季学期赴台湾地区合作高校交流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部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pyb@nwnu.edu.cn

4)202310月23、24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面试,确定拟选派研究生名单。

5)202310-12,港澳台办公室对拟选派研究生做相关培训并办理赴台相关手续。

6)20242月,赴台交流学习研究生抵达台湾学习。

其它

1、公自费名额分配以台湾合作院校最终录取结果为准,若公费名额有变,遴选单位根据首次入选排名次序相应调整,不再组织二次遴选;公费生无需缴纳台湾高校学费。

2、费用、课程等相关信息除招生简章所列外,申请人须在各校国际暨两岸事务处网站详细查阅,课程修读和学分兑换问题请结合自身学业规划科学安排,基本原则以《西北师范大学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3、入选学生均可享受《西北师范大学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实施意见》所列各项政策支持,交流期间我校相关费用缴纳亦参照此文件执行,并可按《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享受3000元/人的资助。

4、申请人须详细考虑学业安排、费用预算等再决定是否申请。入选后因非不可抵抗力因素退出者,遴选单位将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不再受理其参加以后各类校际海外交流项目遴选。

5、入选名单经遴选单位推荐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后,即视为学院同意、家长知情、条件达标,无需再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国家公派/校际交流/学术会议出国(境)审批表》。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赴台研修生遴选计划.xls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春季学期赴台学生推荐名单.xls

附件4.2024春招生简章.zip


 

                        研究生院培养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