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事宜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30  发布者:   阅读次数:20420

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现将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pdf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的结果为准,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调取档案、办理党组织关系、登记住宿等工作。

签订协议

签订相关协议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签订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请考生于2024515日前将相关协议书寄送至拟录取学院。

1.普通考生

   学术型博士(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美术与书法博士必须签订非定向就业协议。签订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2.教育博士考生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

   必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调取档案

1.非定向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其余考生不调档案。

2.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直接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在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者,考生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

注意:请尽量使用机要邮寄或亲自转交档案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及时跟踪快递信息,避免档案丢失。

3.往届毕业生调档提交工作在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在此时间内无法调档的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所在学院,开学两周后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 

(三)办理党组织关系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要有纸质版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去处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原党组织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西北师范大学就读学院党委(党总支)发起转接申请。省外转入省内的必须有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党组织已停用纸质版介绍信,在网络版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即可。

(四)住宿登记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选择不住宿考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开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安排宿舍。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在6月中旬。拟录取考生在5月10日前务必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本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邮寄地址,系统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西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其它需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自取”。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其他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EMS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

1.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务必于第一时间告知学院或研究生招生部。

2.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提交材料全部邮寄到拟录取学院.png,邮寄材料时注意,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请注明“知行校区”,其他学院邮寄时注明“云亭校区”。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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