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2-10  发布者:   阅读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项及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项和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一)本次结项项目范围为2023年立项项目结项时间已到期、结项时间未到期但本学期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所负责的项目2022年申请延期项目

(二)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项目可延长期限为612个月,但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项目结项。若仍不能按时结项,项目终止由学校收回项目资助经费。

二、结项流程

(一)1214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导师审核是否达到结项标准。

1220日前,各学院组织项目答辩结项工作,同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录入项目结项验收结果。

12月24日前,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版结项报告上传至系统,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结项证书。

三、结项要求

(一)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著作、应用类成果或总结报告,其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项目结题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北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

(二)博士研究生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类完成1项A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完成1项B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或完成2项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

 (三)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类完成1项B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完成1项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艺术体育类完成1项D类及以上成果。成果分类办法以最新修订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为依据。

(四)总结报告结题的,博士研究生提交3万字以上总结报告,需由3位高级职称学科专家或行业专家评审通过;硕士研究生提交1.5万字以上调研报告,需由2位高级职称学科专家或行业专家评审通过。

 、其他

各培养单位应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展示以及存档工作,以备查验。论文(含学位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联系人:老师     电话:0931-7970633

 

                         

 

                                   研究生院培养部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