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事宜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07 发布者: 阅读次数:2353
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现将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在学校审核合格后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的结果为准,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报名号,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调取档案、办理党组织关系、登记住宿等工作。
(一)签订协议
签订相关协议,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签订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请考生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相关协议书寄送至拟录取学院。
1.普通考生
考生根据拟录取类别选择签订就业类别:非定向或定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非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2.教育博士考生、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
必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预计5月开通线上签约功能)
(二)调取档案
1.非定向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其余考生不调档案。
2.考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直接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在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者,考生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
注意:请尽量使用机要邮寄或亲自转交档案。若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及时跟踪快递信息,避免档案丢失。
3.往届毕业生调档提交工作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在此时间内无法调档的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所在学院。
(三)办理党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党员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须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新生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发起转接申请,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为“中共西北师范大学XX学院X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所有新生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时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外省个别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可通过由转出党组织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形式办理。
(四)登记住宿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选择不住宿考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开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安排宿舍。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在6月中旬。拟录取考生在5月15日前务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本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邮寄地址,系统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西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其它需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自取”。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其他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EMS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
1.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务必于第一时间告知学院。
2.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提交材料全部邮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材料时注意,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请注明“知行校区”,其他学院邮寄时注明“云亭校区”。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