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15  发布者:   阅读次数: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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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我校首次启动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共立项建设30个项目(附件1)。为做好首批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拟定于2017年12月20-2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7年12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报告》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pyb@nwnu.edu.cn

2.项目成果材料1份。项目成果包括专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软件、数据库等。公开发表(出版)的项目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标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资助”,否则不予列入项目成果验收材料范围。

3.经验总结报告1份。如果项目成果非学术论文,须提交1份经验总结报告,重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理论思考、取得成果及经验做法等进行提炼总结,字数6000字左右。

4.项目成果责任声明1份。所有结题验收项目责任人须签订《项目成果责任声明》(附件3)。项目成果要保证原创性、真实性,符合《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要求,一旦发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立即取消其立项资格,收回项目经费并全校通报批评。

三、结题验收流程。(1)初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合格或不完整的结题材料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作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验收答辩。学校组织“2016年度研究生培养和课程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评审专家组在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PPT)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实践应用等情况作出结论性的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每人10分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经研究生院复核后在校园网公示。

四、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研究生院将分类编排,汇辑成册,正式出版发行,以推广交流课改项目经验,提高课改项目质量。不能按时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附件4),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批。

五、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自项目立项之日算起,两年内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给予中止或撤项处理,其负责人连续三年不得申报研究生培养和课程改革项目。

 

联系人:陈建海  0931-7970303

 

 

附件:1.2016年度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2.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成果责任声明

4.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