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及超期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08 发布者: 阅读次数:102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及超期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范学籍管理
1.规范管理各类学籍异动和新学期学籍注册工作。严格审查各类学籍异动网上和纸质申请材料,对不符合办理相关学籍异动的要准确做出判断,同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2.建立预警机制。根据学籍异动的类型和时间,提前通知研究生进行延期、复学、退学等相应手续的办理,以免错过规定办理时间。对即将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务必提前一年向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等相关人员发出通知,明确最长学习年限和毕业时间,做好预警工作。
研究生手册、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均有相关管理文件、申请表格和学籍异动信息供查看和下载。
二、学籍清理相关工作
(一)学籍清理对象
学籍清理对象包括以下四类:
1.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清理对象为在学校规定注册时间即9月16日前,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2019级研究生。处理依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8号)第二十六条第1款,“未请假或请假为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
2.超期研究生。《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此次清理对象为截至2019年6月31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具体名单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查询。
3.申请退学研究生。清理对象为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研究生退学审批表》,且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的研究生。
4.其他应予退学的研究生。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间,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给予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未请假或请假为准逾期超过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校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二)学籍清理程序
1.对于放弃入学资格的2019级研究生,学院务必与研究生本人取得联系,落实研究生放弃入学原因,留存书面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2.对于超期研究生,学院务必同研究生本人取得联系,详细询问研究生超期原因,告知研究生拟处理意见及处理依据,并做好书面或语音记录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保管工作。研究生本人对拟处理意见确认后,将超期研究生拟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注销学籍。对于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原则上延期最长时间为6个月)并填写承诺书(见附件4),经学院拟定处理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3.对于申请退学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即可办理退学手续并注销学籍。
4.对于其他应予退学的研究生,学院在掌握相关事实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提出拟处理意见并告知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给予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5.2019年10月12日前,学院将《西北师范大学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汇总表》(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汇总表》(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申请退学及其他应予退学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电子版发至邮箱:ypyb@nwnu.edu.cn。
二、超期预警相关工作
(一)警示对象
1.至2020年6月31日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双证研究生,即2014级全日制博士、2015级全日制硕士。
2.至2020年12月31日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单证研究生,即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在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完成后,学院要及时梳理超期预警研究生名单,并与列入警示名单的研究生取得联系,告知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超期退学相关规定。
2.学院应要求研究生导师与学生本人联系,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提醒和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学业。
3.学院要做好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警示情况记载。
(三)警示流程
1.学院在本单位官方网页公示超期预警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2.向超期警示研究生本人寄发《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书》(见附件5),每生一份;若研究生未在校或未委托他人代签的,研究生秘书应将“警示书”采用挂号信邮寄研究生本人,将存根和挂号信回执留存学院。超期警示书签发送达工作应于10月21日前完成。
3.10月21日前,学院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6),一份交到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电子版发至邮箱:ypyb@nwnu.edu.cn;一份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汇总表.docx
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申请退学及其他应予退学研究生汇总表.docx
附件6.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7日